为方便师生电动自行车充电,我校决定在关山和鲁巷校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引进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欢迎符合要求的商家踏勘参加报价。
一、项目内容
1.采购编号
HQSM-2024-03-25。
2.项目名称
关山和鲁巷校区引进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3.项目要求
(1)场地平整、车棚建设必须使用防火材料膜结构,美观、牢固。车棚(建筑膜膜材结构顶棚)、充电桩的安装、场地平整硬化、各种材料、项目规划实施和运行维护管理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电费单独挂表收取。
(2)项目所采用的设备必须满足现行国家行业标准,需升级的设备必须全新整机更换,不得在旧设备基础上更换零部件。
(3)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求,及时新增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
(4)实现实时监控充电桩工作情况、在线查看设备异常情况、在线报修故障。
(5)安装的充电桩必须具备互联网支付功能或接入端口。
(6)成交供应商对学校关山和鲁巷校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进行整体设计、施工、升级、运营管理等。成交供应商设计、施工、升级、经营管理等须接受学校监管。
(7)从事充电桩运营业务3年以上。
(8)具有从事充电桩经营管理经验(提供相应合同两份)。
(9)服务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将全部充电桩设备和资料等资产无偿移交给学校。
(10)不接受关联企业、挂靠单位及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合同主体、结算主体必须一致。
(11)采取询价招标,最低价中标,学校不收取任何管理费用,中标单位自负盈亏。
(12)充电收费报价不得高于市场价。
(13)合同期为“3+2”年模式,合同期满三年后,经采购人考核,考核达标后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两年。
(14)充电桩具体点位和台数及报价表(见下)。
序号 |
投放地点 |
投放电动自行车充电位 |
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标准(元) |
1 |
关山校区浪潮路停车场不规则停车位(新建) |
30个 |
|
2 |
关山校区1号学生公寓北面 |
46个 |
3 |
鲁巷校区篮球场北面 |
22个 |
二、供应商资格及设备的基本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3.相关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应为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
5.企业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报价表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及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单独装袋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表一式三份和招标文件响应单独装袋自行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未密封并加盖公章视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表提交地址及提交时间
1.提交地址
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路2号,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后勤服务集团安全与质量管理办公室(S5114室)。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27-87588602。
2.提交时间
2024年3月27日16时截止。
湖北开放大学后勤服务集团
2024年3月25日